不断地演绎“英雄美女”的艳情故事。王小姐喜欢他的电影,更喜欢他英俊的相貌;乔爱他之深,如痴如醉;露易丝美丽张狂,一夜情缘,惊心动魄……然而,“泛爱嗜美”的他,却选择貌不惊人的莲达为妻,世人大惑不解,这是为的哪般?
李小龙是华盛顿州立大学的名人。
他英俊潇洒的外表,高超精湛的功夫,风趣幽默的谈吐,慑人心魄的阳刚之气,莫不使大学里的女生心旌摇曳、想入非非。
他的事业并不算太成功,他也不算富有,他还来自贫穷落后的东方国度,这些,都没有阻止姑娘们对他的好感。
李小龙是个性情之人,他乐意跟姑娘交往,有佳丽相随,会使他的英雄气慨更足。据说李小龙有个怪癖,表演功夫时,有漂亮女性在场,他会显得更亢奋,更卖力,妙相环生,绝招无穷。他的这种怪癖其实并非反常,美国大学生的校际球类比赛,啦啦队是清一色的美女。
李小龙唯美是求,把姑娘的容貌作为他的择友标准,而不管她们的性格、家庭、经历。李小龙对她们所需求的,是一段欢愉的露水情缘,而不是人生伴侣。李小龙生活在性开放的美国(美国的西部较中部、东部更为开放),加之在香港有过较频繁的风流艳事,他的这种行为,并不为怪。
李小龙交往的女性,多是来自东方,这是李小龙与她们在血统、文化、地域相同或相近的缘故。
王小姐来自香港,年龄较李小龙小两岁,她几乎是看着李小龙的电影长大的,《细路祥》及《人海孤鸿》尤其给她留下深刻印象。她进入华大,一眼就认出这个叫布鲁斯·李的哲学系学生,就是香港电影圈的艺名叫李小龙的人。在一次华裔同学聚会的社交场合,坐在李小龙旁边的王小姐悄悄把她在电影中认识的“李小龙”告诉李小龙。李小龙大为感慨,深为感动。因为在西雅图,知道他叫“李小龙”的人极少;而知道他在香港从影历史的人就更少。
李小龙跟王小姐,有一种久逢知己的感觉。他们一道去游奥林匹克国家公园,一道去布雷默顿喝咖啡,一道去普尔曼李小龙的住处长聊……王小姐逢人就说李小龙在香港演的电影如何了得,如何地红得发紫;又说李小龙如何地喜欢她,几乎到了迷狂的地步。话语中水份极多,不乏夸大其辞,为的是借李小龙抬高自己,因为李小龙无论在香港、在华大,都颇具名气。李小龙理解一个除了容貌再无惊人之处的姑娘的虚荣,李小龙更喜欢漂亮的姑娘为他吹捧。但李小龙实在是太忙,抽不出闲暇来奉陪王小姐。他素以事业为重,只是把漂亮的异性作其点缀。
王小姐来武馆跟李小龙学功夫,没多久便泄气了,她实在无法忍受练功的劳累辛苦。李小龙有着大多数男人交往异生好新鲜之通病,初交时舍得功夫奉陪,久之便会兴趣大减决乏耐心。王小姐跟李小龙交往月疏日淡,她认识了一名富有美国同学,同居——结婚——后又离婚。她跟李小龙好些年后都保持联系,末同归于好,却不存芥蒂。
李小龙跟乔的交往,是“英雄救美”故事模式的翻版。乔是菲律宾姑娘,家族在菲的南部极有权势财富。然而,作为地方军政要员的父亲却庇护不了远在太平洋彼岸的女儿。乔长得小巧玲或,眼睛却大大的,波光灵灵,加之独身一人,来自遥远的异国,自然会有男人视其为猎物。
那是个月色朦胧之夜,空气中揉杂着湿润的海风,李小龙身着紧身牛仔裤和黑色夹克,骑一辆二手货的本田125CC摩托车,从他的东方哲学导师家出来。李小龙骑摩托车总喜欢高速行驶,以模仿他钦佩的摩托赛手雷。此刻,已没有交直管制,摩托车如一匹脱缰的野马在快车道上风驰电掣。
他眼帘急速掠过两个黑人和一个东方少女。他的车已越过近一百米。他完全是凭直觉意识到会发生什么。美国的强奸案堪称世界之最,报纸常以耸人听闻的标题渲染报道这类案件。耳边风声呼啸,他隐约听到姑娘尖厉的呼救。
李小龙调转车头,事实验证了他的直觉。他们三人正朝一辆老掉牙的福特车走去,姑娘一脸煞白,惊恐万分。其中一个黑人的手扶着姑娘的腰间。李小龙猜测他手里捏着一把弹簧刀。李小龙将摩托停在福特车的一侧,挡住他们的去路。两个黑人脚步迟缓下来,他们大概知道这位矮小的中国功夫高手。
姑娘突然喊一声:“布鲁斯·李!”朝李小龙奔来,摩托末熄火,姑娘跨在摩托的后座。李小龙却熄掉火,朝那两个黑人走去。突然李小龙一脚踢飞一个黑人手中的弹簧刀,另一脚踢中另一个黑人的胸口,速度之快若闪电一般。黑人哇哇大叫,落荒而逃。
被李小龙救下的姑娘就是乔。
摩托车载着李小龙和乔在大道上奔驰,前往乔的寓所。乔抱着李小龙的腰,以脸贴着他的背。李小问乔怎知道他叫布鲁斯·李。乔说,她看过李小龙来她就读的华盛顿大学(跟华盛顿州立大学是两回事,在西雅图市区里)表演功夫,她一辈子没看过这么精彩的功夫。乔的话,说得李小龙热乎乎飘飘然的。李小龙喜欢听女崇拜者说恭维话,尽管她们是外行看热闹,道不出他武功的独到精妙之处。
他们进了一家韩国人开的餐馆,这是乔的建议,她说要感激李小龙的救命之恩。他们席地坐在荧荧的灯光下,李小龙这才认真地看了乔。乔皮肤微黑,却楚楚动人。乔给李小龙看得很不好意思,乔说她那时觉得自己要完蛋了,过去好几辆车,没一辆停下,我后悔当初没报名参加那个叫布鲁斯的中国武师开的功夫班,没想到真遇着布鲁斯。
李小龙用中文脱口道:“这叫缘份!”英语中找不到对等的词,便解释好一番。乔终于会意,一脸绯红,开心地笑起来。
李小龙跟乔的缘份没维系太久。主要原因是乔对“缘份”认真了起来。有段时间,李小龙跟乔朝夕相处,形影不离。乔协助李小龙创办了一期女子防身功夫班。缘由是乔遭到暴力袭击,因不会功夫,只能束手待毙,若不是遇到布鲁斯,后果不堪设想。李小龙和乔向学功夫的女生现身说法,引起她们学防身术的极大兴趣。同时,“英雄救美”的故事由这些女学生之口流传开来。
乔突然提出要跟李小龙结婚,一放暑假即去菲律宾度假,她父亲便会把海边的一幢别墅送给他们。乔把未来的生活描绘得十分美妙,奴仆成群,布鲁斯形如国王,她就是王后。
李小龙对这段“缘份”并末太认真,也就不会往婚姻上想。他不想伤乔的自尊,口里说,好哇,那要等我在美国的事业小有成功之后。
李小龙已决定在美国发展他的事业。他事业有两大支柱:一是功夫,二是电影。他的功夫,已算是小有成就,而电影,只能做一名虔诚而又不满的影院观众。他没想过再回香港去发展他的事业,而菲律宾在香港人眼里,还是个不甚开化的地方,那里缺乏发展他事业的土壤。也许,乔所描绘的图景不是梦幻,那会使李小龙感到更难受,他天生喜欢奋斗,而不是倚仗他人的荫庇。
乔曾问过李小龙,你事业小有成功具体到哪一步。李小龙不暇思索,要使他的功夫得到美国武术界的承认,我还要打入好莱坞拍电影,并且起码是配角。乔则认为李小龙是白日说梦话,因为她从未听说过好莱坞有什么华人演员,更何况现在李小龙所做的一切跟电影毫无联系。
乔认为布鲁斯过于执迷,也许当一件东西即将失去,他才会从迷雾中走出来。第二天,乔带了个美国青年来见李小龙,乔指着美国青年说:“他已经决定做我的丈夫,并且不待他毕业就随我去菲律宾,我还没有最后答复他,只等你最后一句话。”
李小龙望了望这未脱稚气的美国男孩,不知他是为乔的美貌所倾倒,还是为乔所描绘的前景所诱惑?李小龙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说:“祝你好运!”
这美国青年高兴得蹦起来,而乔则泪水滢滢。
乔的故事是李小龙生活之河的一朵浪花。那个美国青年最终也没成为乔的家族的乘龙快婿,乔最终定居美国。在此之间,乔更换了好些个异性朋友,只是没有谁能像李小龙那样震撼她的心灵。乔的行为不算“浪”,在美国校园,此类事司空见惯。
李小龙亦是较频繁地交往女友,他从不堕入感情游涡之中而与她们纠缠不休。他所需要的是露水情缘,而作为另一方,也不会对李小龙有太多的奢求。
60年代,是美国性解放运动风起云涌的时代。佛洛依德的著作,几乎成了美国大学生必读的教科书,并有进一步发展。男女之间的情感爱情等社会学范畴的内容被掏空,而还原为赤裸裸的性。李小龙作为一名哲学系的学生,佛洛依德学说更是他们的必修科目之一。
露易丝(1Jewis)是地道的美国姑娘。当美洲大陆还是英国殖民地时,她的祖先就从英国北部的牧场漂洋过海移居北美新大陆。她的家族曾十分显赫,曾祖父曾做过议员。她的家族在二三十年代那场世界性的经济危机中遭受过毁灭性的打击。由于罗斯福的新政,家族免于破产,其后渐渐恢复元气,她父亲是富裕的机器制造商。
李小龙真正注意到露易丝是在校园舞会上。李小龙第一次进入这里,这里是白人学生的世袭地——虽然校方未作这样的规定。一位跟李小龙学武术的同学邀他一道来,李小龙便进了这幢红楼。
极少有其他肤色的学生,李小龙静静坐在一个角落里,看那些男女同学狂歌狂舞。没人理睬李小龙,那个同李小龙一道来的同学物色到一个舞伴,就再也没分离。李小龙感到冷落,在亚裔同学圈子里,李小龙常常会受到众星拱月的殊荣。
依照李小龙好动好强好出风头的性格,他会主动邀请一位他所喜欢舞伴,他擅长跳舞,而且还有舞瘾。此时李小龙心中萦缠着一股弱小民族倍受歧视的感觉,他自卑而又自负,他想应该有姑娘来邀请他,然而没有。
李小龙忿忿地盯着舞池里的男女。
他捕捉到一双眼睛,其实那姑娘也正在看他,这就是露易丝。露易丝眼极蓝,皮肤白哲,满头金发,颇有一点好莱坞艳星的味道。
李小龙觉得这姑娘有点眼熟,想起前不久一位富商向校方捐赠一批设备的仪式。李小龙带学生准备去草坪练功夫,便站着看了一瞬仪式。富商的女儿也在场,就是正在跳舞的姑娘。之后,学校的一份报纸以图文的形式报道了这件事。露易丝出了一阵子风头,便又被大多数人淡忘——美国是个新闻层出不穷的地方。
李小龙觉得应该带露易丝跳舞,他认为舞池里的所有姑娘就数她出身最高贵,长得最美,他所要选择的目标就该是她。一曲舞终,李小龙勇敢地朝露易丝走去。那情形,就像平民出身的于连去征服高贵的市长夫人瑞拉太太。
与此同时,一个美国青年也正走向露易丝并发出邀请。李小龙不等露易丝作出任何表示,粗暴地捏着露易丝的手,顺势往怀里一拉,应着甫起的舞曲翩翩起舞。这美国青年知道李小龙,双手一摊,做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退到一边。
李小龙嘴角露出一丝击败敌手的喜悦。
李小龙带着露易丝疯狂地旋转,从来没哪次舞会像今天这样尽兴。李小龙觉得事情仅开了个头,于是,不等舞会终场,就在那些自以为高贵的美国青年睽睽目光下,捏着露易丝的玉手得意而去。
李小龙驾摩托送露易丝回她的寓所。李小龙问:你家那么富有,为什么不读那些名牌私立大学(这些大学收费昂贵)?露易丝说:我为我男朋友而来的,不过,入校第三天就跟他拜拜了,他把我的车开了走……李小龙说:现在你可以转学了。露易丝说:我不希罕名牌大学,那里管得死,不好玩……说罢大笑,李小龙喜欢她的坦诚。
在她寓所的楼口,李小龙犹豫一瞬。她说:“不想上去看看吗?”李小龙就上去了。
他们很快就发生了通常美国青年也须两三天时间的铺垫才发生的事。那一刹那,李小龙的征服欲望得以彻底的张扬和宣泄,赴美数年来积郁于胸中的有色人种倍受歧视的怨气一古脑倾泻出来。他将他的行为上升到一种哲学、社会学的高度,似乎为他的民族完成了一项神圣的使命!
事后他们重温最初接触的情形。露易丝哈哈笑道:我一个眼神就把你给勾上了,我体验过各种人,就还没跟中国的功夫师上过床……她这语气,这神态,仿佛是她将李小龙征服了——并且不费吹灰之力。令李小龙惊愕不已。
接下露易丝又说她13岁就发生性关系,跟过的男人无数,还有过私生子……李小龙如看怪物打量依旧美艳的露易丝,他小舰了她,总还以为她是个天真浪漫、涉世不深的富家姑娘。露易丝的坦诚不再使李小龙感到心喜,而像美食之后吞了一只苍蝇那样大倒胃口。
李小龙离开了这间晦气氤氲的屋子。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笑,他又重新回到佛洛依德信徒的思维窠臼中:性就是性,把性与情感、民族捏合在一起是极愚蠢的想法。
与露易丝的一夜情缘,既使李小龙剥离了对姑娘的神秘,又使他对洋姑娘持有偏见。他认为洋姑娘只合做情人,而不能做妻子。做情人,她们性感而热烈;做妻子,最要命的一点是对丈夫的不贞。
李小龙发誓不娶洋姑娘为妻。
然而,李小龙的最终选择,又使他违背了他最初的誓言。
那是李小龙读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李小龙的武馆在大学中间已经很有名气。门徒,由最初的亚裔学生、黑人学生、渐渐扩大到白人学生中。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在美的其他中国武师,却固守功夫不传外人的古训,人为地使美国人与中国国术无缘。
当时慕名来李小龙武馆学功夫的女生不少,莲达·艾米莉(Linda·Emery)是其中之一。莲达是华盛顿州立大学医学院的学生,是一位具有英国和瑞士血统的美国姑娘。在美国,医科和法律最难读,最难毕业,对学生的要求也最高,不是学业优秀者不敢读这两门学科的,而莲达却是其中的佼佼者。
学业优异的莲达在外貌上却没有惊人之处,她身材苗条,脸形略长,皮肤微黑,她不事打扮,不知以化妆品和时髦的衣服来弥补自身的不足,是一个夹杂在众女中不受人注目的一位。
因此,李小龙与莲达的故事,不如跟那些靓女那般惊心动魄,浪漫浓烈,而显得平淡无奇,但仍能叫人回味。
来学武的女弟子动机五花八门。有的是出于好奇,当然也有众多的是为了健身强体。美国人天性浪漫,不受拘束,学武的场面一点不像在中国那样严肃紧张,一丝不苟。
有位女弟子把自己养的爱犬带来;有的女弟子上课总不忘带上索尼半导体,一边练功,一边听她喜爱的节目;还一位穿着极性感的女弟子,上课公然向老师求爱,言辞肉麻且放荡,惹得众弟子哄堂大笑,一堂课全给她搅了。
老师的相貌、气质、功夫和性格,很能投合这些青春期的女孩子,因此,女弟子的目光,自然而然会透视出对老师的好感。老师也不是吃素的,他一惯对女性,尤其是漂亮性感的女性持有好感。老师的目光也会在众女的眉目间徜徉。然而,他一旦进入状态,就会无视和忘却这一切,如沉浸在无人的境界。
他毕竟是一个视事业为神圣的人。
动机不纯的学生,很难把需要经过刻苦练习的功夫坚持下去,剩下的都是真正想学功夫的人。李小龙是这个时候才真正注意起莲达来,并为莲达所吸引。其时,莲达跟随李小龙学功夫已快一个月。这之前,李小龙只把她当一名平庸的功夫爱好者。这种情形就像老师批阅学生作文,最初会为漂亮的书写,华丽的开头所迷惑,最后能深深打动老师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内容。
莲达正是凭她的内涵而征服李小龙的,她压根就没想过跟李小龙发生什么师生恋。莲达貌不惊人,却端庄素雅,落落大方。她温婉娴静,略含羞涩,颇似一位来自东方古国的大家闺秀。她的性格、气质,以及她练功时全神贯注,勤勉好学的态度,莫不使李小龙产生浓厚的兴趣。
除了雨雪等恶劣天气,练功一般在户外,中国功夫讲究天人合一,喜欢在深山老林的自然环境中练功,李小龙教学生练功通常在校园较僻静的草地上——这是为了方便学生的聚合,课程结束,李小龙便在学生的簇拥下去餐馆吃饭。尔后,或分手,或一道去看电影。
莲达不是与李小龙相处密切的一位,她不会像其他女弟子,吃饭和看电影时,热情而活泼地主动坐在功夫老师身边。受宠的老师却有点心不在焉,在灯光下,或黑暗中,他会用眼神去关注一声不响的莲达。有时俩人目光相遇,莲达会显得有些羞涩忸怩,脸颊微红,垂下眼险。
李小龙觉得莲达不像人们成见中的美国姑娘,美国姑娘通常表现热情奔放,轻佻而又张狂。莲达除了肤色和脸型是典型的西方女子,性情活脱脱就是典型的东方女子。正因为这点,莲达犹如一块磁铁,吸引住在异性交往中态度轻率的李小龙。
一天,练功完毕,弟子们风风火火欲邀老师去餐馆。李小龙说:“你们先去,我跟莲达·艾米莉有话要说。”
偌大的草坪只剩下李小龙和莲达两人,莲达亮着眼睛等老师发话。李小龙却说:“我请你去中国餐馆吃饭。”
在美国,一般同事、朋友、师生,甚至异性朋友之间在餐馆吃饭,都是分别付帐买单。请客是一件较郑重的事,尤其是邀请学生。莲达感到意外,她愣住没说话。少女固有的敏感又使她幡然明悟:老师已对她产生好感。这些日子,李小龙在她面前愈来愈显得心神不定。莲达也对李小龙产生好感,她对中国功夫兴趣不减的最大原因,是老师自身的魅力。当然,文静内向、素有教养的莲达不会轻易外露出来。
莲达含蓄地点点头,随李小龙去了一家名为“祥瑞”的中餐馆。莲达静静地,略带羞涩地坐在那,出神地看李小龙点菜。无论李小龙点什么菜,她都淡淡地一笑,表示同意。莲达的这种风格,反而使一贯在姑娘面前表现出放肆,甚至放荡的李小龙“规矩”了起来,李小龙收敛起那些“千锤百炼”的奉承并挑逗女性的话,一本正经介绍中国饮食的品种、特色及流派,俨然一位美食家。
莲达兴致盎然地倾听,渐渐放松了自己。李小龙天生健谈富有幽默,他能把一道菜化解为一则有趣的故事说给莲达听,莲达忍俊不禁,吃吃地笑出声来。
这是一顿十分愉快、值得纪念的晚餐,是他们“拍拖”(粤语:恋爱)的起点。
这以后,单独与功夫老师吃饭、看电影、逛公园,成了女弟子莲达的专利,他们几乎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这使得功夫班,乃至华大认识李小龙的女生极为妒嫉和不解。她们自以为比莲达漂亮或性感(性感(Sexy)是美国运用频率很高的一个词,与漂亮大致是两层含义)。而独具魅力、嗜好靓女的李小龙,却与既不漂亮,又不性感的“人体模型”(对刻板的医科学生的戏称)莲达搞上了。
堕入情网的李小龙把他不娶洋姑娘为妻的誓言抛到九宵云外。他把莲达当成他理想中的妻子,而丝毫没有露水情缘的成份。在他们拍拖期间,仍有自命漂亮且性感的姑娘向李小龙射出丘比特之箭,皆被莲达强大的爱情力量所击溃。
李小龙曾拿莲达与他原本抱有好感的东方女子相比较。他觉得美国是个摧残东方传统美德的大染缸,大部分来到美国的东方姑娘,很快就染上美国姑娘轻浮张狂之德性,在性方面,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土生土长的莲达,却能在这种文化的熏陶下出淤泥而不染。
李小龙把交女友与娶妻子区别对待。
那些对李小龙持好感的洋姑娘,自然羡慕莲达与李小龙的密切关系。当她们知道莲达是要嫁给李小龙时,就很不以为然,甚至嗤之以鼻。那时,美国人仍对中国人抱以偏见,认为是个野蛮落后,未开化的民族,刚刚割下猪尾巴似的辫子(这种偏见,很大程度来自以义和团运动为背景的电影和书籍,他们滥杀无辜,信神拜鬼,把脑后的长辫子当图腾崇拜)。种族歧视和民族偏见,也确实是莲达下嫁一个“落后”民族的青年的巨大障碍,但崇拜和依恋李小龙的莲达义无反顾。
莲达从小失去父亲,是在没有父爱的环境下长大的。她跟李小龙相处一起,会有一种依靠大山的安全感。李小龙知道莲达不漂亮,但他希望莲达漂亮。因此,他破天荒地挤出宝贵的时间,去陪莲达上商场挑选衣服,让莲达打扮得漂漂亮亮坐在他身边,全神贯注听他叙述古老中国的故事。种族之间的隔阂已荡然无存。
莲达在李小龙去世后曾著文缅怀他们的恋情:“今天,当我再回想起我们之间交往的情形,我相信是由于我们在种族、文化、教养、传统和风俗习惯等等方面的差异,才越发使我们俩彼此互相接近。
“我想我可算是典型美国中产(阶层)文化的出品;从小我就到基督教教堂做礼拜,而小龙家却是天主教徒(只有他父亲是佛教徒)。虽然当我遇到他的时候,他已经不信教了,不过他还记得小时候念过的祷文。所以,至少在宗教信仰上不会妨碍我们谈婚论嫁的事。在婚嫁这一点上,种族和文化的差异也毫不构成影响。事实上,我相信婚姻生活中所谓种族的问题,都是人为地制造出来的。我和小龙却正好相反,我们都觉得我们文化的相异之处正足以增加生活的情趣,彼此都因对方而得到很多新的知识。
“我母亲从我5岁开始守寡,对我与小龙的关系很不乐观。她对我抱有梦想,希望有一天能看到我成为一个女博士(小龙自己以前也想得个博士学位)。她听说我在跟一个美籍华人来往之后,就不禁担心起来。她倒不是对小龙有什么意见,而是怕我们之间关系会认真起来,那结果就会粉碎了她对我所抱的希望。再者,就如她在小龙死后向记者所说的:‘我不太赞成异族通婚’。所以,我们只好对我们单独来往的事保密,因此在我母亲眼里,我只不过是跟其他一大群学生在一起跟小龙学功夫而已。”
“到了1964年6月,我面临一项重大的选择。小龙发觉西雅图是一个比较保守落后的地方,通常什么事都会比别处慢一点,尤其功夫、空手道这一类的东西在当时还远不如后来那么受欢迎。他认为开设武术学校的最佳所在是加州,那是个在很多方面都是开全美风气之先的地方。他同时对功夫在美国的发展极端看好,决定不等大学毕业就把他发展自己武术的计划,立即付诸行动。在他动身之前,他告诉我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可能要在加州耽好一阵子,所以我们实在该决定一下要不就结婚,要不就分开。”
“不久,小龙从加州探路回来,同时带来了严镜海太太(严镜海为旅美中国武术界前辈)借给他的结婚戒指向我求婚,仓卒中,他却忘记带套西装来,结果只得去租了一套,来与我举行婚礼。”
“当我把婚讯告诉母亲时,果然不出所料,她为此大感难过,尤其想到我们的儿女们将来可能碰到的各种问题(当年异族通婚所育的子女,在美国的日子真不怎么好过)。虽然她那么担心(在美国人的心目中,李小龙只算是美国公民,而不算美国人,尤其是他的中国血统),但还是很勇敢地参加了我们在当地教堂举行的婚礼。一切都来得太快,我连结婚礼服也没来得及准备,也没有请摄影师到场拍照。”
“那天夜里,我母亲含泪送我们上路,她不但不再反对小龙,反而十分喜欢他,也像我一样相信他将来有一天会得到他所追求的一切。”
“我不久之后就发现大部分女人都难以抗拒小龙那鬼灵精的奉承话,我母亲自然也毫不例外,尤其是他常常用充满爱意的眼光看着她说:‘您知道吗?妈,我看到跟您一般年龄的女人中,就数您的一双眼睛最漂亮了!’”
莲达为了李小龙的事业,做出了巨大的牺牲——放弃学业(李小龙也因武术而末念完大学)而随他去了加州。